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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通报】松桃:关于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年01月07日 来源:松桃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期,松桃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盘石镇桃谷坪村党支部书记吴江洪违规申报孤儿生活保障资金问题。2011年,盘石镇桃谷坪村党支部书记吴江洪,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变更监护人的方式,将其子女3人作为孤儿申报孤儿补助,违规享受孤儿补助资金共计11.19万元。2018年12月24日,吴江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冷水溪镇红星村原村主任杨胜俊明知其孙子不符合孤儿补助条件,仍将其作为孤儿保障对象上报问题。2011-2012年,红星村委会主任杨胜俊,在实施孤儿保障申报工作中,明知自己孙子不符合孤儿补助情况下,仍将其孙子作为孤儿保障对象上报,违规享受孤儿保障金2.82万元。2018年7月23日,杨胜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坪乡盘报村党支部书记曾君江开具虚假证明,导致该村4人违规享受孤儿补助资金问题。长坪乡盘报村党支部书记曾君江在2011年担任该村统计员期间,滥用职权,不认真履职,开具虚假证明,导致该村4人违规享受孤儿补助资金共计15.55万元。2018年12月24日,曾君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孟溪镇和尚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常明知他人不符合孤儿补助,仍将其作为补助对象上报问题2013年7月,孟溪镇和尚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常在该村孤儿生活保障申报工作中,明知杨某不符合条件,仍将杨某作为孤儿补助对象上报,导致杨某违规享受2014-2017年孤儿补助资金1.86万元。2018年9月27日,刘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民生资金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强化动态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盯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项目和扶贫资金分配、发放、使用等重点环节,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紧盯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问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为全县如期全面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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