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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时间:2020年04月20日 来源:松桃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0年4月20日 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在松桃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县纪委委员21人,列席181人。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书记李俊宏出席全会并作了讲话。唐永明、吴廷友、汪劲、吴家永、胡定钦、冉光友、石磊、文自海、聂衡杰等县领导出席会议。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胡定钦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强化监督首责,保障制度执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护航》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各县直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向全会述责述廉述德。

全会认真学习了李俊宏同志的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新时代松桃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所作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为推动新时代松桃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示范引领,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更加深入;聚力脱贫攻坚,纪律保障更加有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更加巩固;突出监督主责,执纪执法问责更加精准;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凸显;创新教育方式,“不想腐”的堤坝更加牢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察职能更加优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能力、作风更加过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遵令而行,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稳慎有效开展监督,为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提供有力保障。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工作中形成的认识和体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全县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牢牢抓住监督职责,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落地见效。

第一,聚焦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始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各单位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

第二,聚焦脱贫攻坚,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深化“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杨荣式好干部——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访百村进千家”大走访活动,开展民生项目专项监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第三,聚焦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完善派驻机制和派驻机构工作制度,扩大事业单位派驻监督覆盖面,探索建立县属国有企业派驻监督制度。加强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第四,聚焦监督专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推动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对“三重一大”的监督,特别是对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紧盯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重要环节,杜绝“暗箱操作”,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强化日常监督,监督前移,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

第五,聚焦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会多文多表多检查多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第六,聚焦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围绕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围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围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开展政治巡察,统筹推进巡察全履盖。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形成上下联动的巡察监督格局。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及时反馈信息。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

第七,聚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权钱交易、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建筑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裙带腐败”“衙内腐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警示教育,深化“一案一整改”,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第八,聚焦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在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做表率。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年”要求部署,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对标先进典型,持续掀起向“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我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杨荣同志学习的热潮。零容忍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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