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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松桃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对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的行为,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政务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和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协助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承办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3个职能科室、10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和2个所属事业单位,其中财政全供事业单位2个,即:松桃苗族自治县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和松桃苗族自治县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联络中心;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信息服务中心和6个县委巡察组挂靠县纪委监委代管。

(三)人员构成

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属政党机关(含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组),2020年度共有编制人数210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含工工勤10人),事业编制90人(含参公12人)。2019年12月在册在职工资人数173人(含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遗属3人,临聘人员(村监会主任)41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987.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87.95万元(比上年减少415.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9.61万元,占预算支出68.93%,商品和服务支出926.36万元,占预算支出31.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8万元,占预算支出0.07%。

(二)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226.80万元,比上年增加89.20万元,比上年减少28.23%,变动原因是:压缩开支,以人数量化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减半预算。部门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9.50万元,比上年减少5.26万元,比上年下降9.61%,减少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从而相应减少“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明细如下:

 1、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比上年下降10.42%,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0.26万元,比上年下降3.8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244.38万元,包括流动资产769.7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74.61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0年,本单位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利息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松桃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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