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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纪委监委重申“五一”节假日期间“十严禁”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茶叶、水果、土特产品等节礼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三、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四、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借节日走访名义公款吃喝、互相宴请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八、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九、严禁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十、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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