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革命的迅猛发展,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不良现象逐渐产生,一些地方党组织党员质量退化,极少数人贪污腐败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纯洁党的队伍,健全党的肌体,中共中央于1926年颁布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败分子》。它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正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实践起点,表明共产党与腐败现象绝不相容,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1927年,在武汉召开的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诞生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从此,中国共产党有了党内专司执纪监督的机构和纪检监察制度。
三、中央政治局修订党章,筑就执纪监督平台
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
这是五大闭幕后新一届中央政治局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规定,党章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但是由于当时形势严峻,时间紧迫,这次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订党章问题。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确定“根据本党自第四次大会以来党员数量激增这一事实,并根据本党目前的任务,第五次大会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式党章”。根据大会授权,会后,中央政治局立即着手对1925年1月四大通过的党章进行修改,后依照程序形成《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这是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正的党章,但人们仍习惯称之为“五大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是中国共产党组织章程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开端。
五大党章第一次明确提出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一次明确规定实行集体领导制度,第一次把党的组织机构划分为五级,完善了党的各级机关的组织和工作制度。
五大第一次设立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第一次将监察委员会写进党章,第一次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制度。
关于成立监察委员会的目的,五大党章表明:是“为巩固党的一致与威权起见”。这一简单明了的表述高度概括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与职责,那就是:对各级党组织及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及遵守党的纪律进行监督,整肃党纪,严明纪律,惩戒违纪党员,强化对党员的监督,以维护党的统一和权威。
五大第一次将“政治纪律”概念引入党的纪律检查制度。
中共五大成立监察委员会和确立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是中共党的历史上的创举。它搭建起党内监督执纪的平台,以党纪党规约束党员,对违纪党员予以惩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为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党的队伍健康发展,提高党的威信和战斗力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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