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举措正风肃纪、反腐惩恶。
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党建总体布局,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的伟大征程。
二、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不断深化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明确提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2016年7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则》和《条例》源自党章、臻于实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必将在党的历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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