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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6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和党支部都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举办专题党课和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员活动日等学习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时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班子成员逐一开展研讨发言,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相关落实措施;二是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根据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学习研讨,开展学习交流,坚决杜绝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

2.关于党组抓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措施不具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再次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结合上级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建立了责任清单,并明确到人。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政治部、办公室专人负责对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抖音号、陈列室、图书室管理,每季度坚持开展一次检查,加强对信息发布审核监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健全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抖音号等新媒体管理办法《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的预案》,不断增强舆情防范和处置能力

4.关于法制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撤销我院原在乡镇设立的法治扶贫工作站,结合实际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服务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办公室、驻妙隘乡法治扶服务工作站和背后坪移民安置点法治服务工作站,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

5.关于执行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于2021年11月30日召集县监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9个部门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并在会议上通过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松桃苗族自治县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

6.关于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已于2022年3月25日与县教育局探索建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充实法治副校长人选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对14名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服务民生工程推进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已于2022年调整充实1名办公室副主任,并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责任。同时,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中心已2021年10月15日验收完工并投入使用

2.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对外平台管理明确由政治部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已对松桃检察网站上检察院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更新。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已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明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建立了长效机制。同时,已组织专人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登记,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原检察院门面租金进行了追缴,已追回租金8000元。

4.关于物资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采购规章制度,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进行监督;三是采购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调整充实了一名干警到政治部专人负责调研工作,优选2名干警参加市院调研骨干人才库,并按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将调研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二是认真拟定完善了2022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三是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新时期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加强干警对形式主义的危害认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对党务知识学习,并明确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党务知识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二是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规范党务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党章》及相关工作规定。

3.关于干部聘用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程序聘用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再次组织学习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人事制度规定,人员调动必经党组研究决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4.关于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会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贵州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示函》关于收看“零容忍”专题片会风会纪问题情况通报和县委督查室《关于对全县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会议会风会纪督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严格会风会纪。制定和完善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松桃检察院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强调“六个必谈”,加强对干警、党员干部的交心谈心,增强沟通交流。

5.关于党组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我院再次组织学习了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委制定的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察院《关于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了2022年检察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严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传达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亲自组织召开我院党风廉政暨警示教育大会;四是再次组织学习了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组到会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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