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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家的钱办自己的事”,“两面人”的真面目终将暴露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工作严谨”“要求严格”“为人和善”……三都自治县原常委、县委办主任宋刚展现在外人眼中的形象都是一些褒义词,直到其违纪违法行为暴露,群众才看清其“两面人”的真面目。

  2017年 12月,省委巡视组转办有关宋刚的问题线索。州纪委高度重视,及时组建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宋刚是县委原书记梁嘉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案的县级干部,要坚决把隐藏其中的‘烂树’连根拔掉,防止病毒蔓延。”州纪委相关负责人在该案调度会上强调。

  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打有准备无把握之仗。为提高问题线索核查的精准度,调查组决定从三都县政治生态入手,通过全局视野,透视问题本质,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度。调查组重点了解宋刚所在地区的政治生态,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政治路线、遵守党的章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主体责任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为该案的推进奠定了扎实基础。

  “梁嘉庚执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带坏了党风政风。一些党员干部上行下效,宋刚就是最典型的个案。”调查人员表示。从“风气不正、作风不实”问题入手,调查组重点检查了宋刚所在单位的账目和报销、核销等情况,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调查获得了重大突破。

经初步调查,宋刚担任三都县委办主任期间,为讨好新任县委书记梁嘉庚,竟动用公款为梁嘉庚搞好私人服务。2015年6月,宋刚以支付三都县委办信息平台接收设备维修费的名义,用公款34340元购买了5 部手机。其中,以方便联系工作为名,送给梁嘉庚1台。

  2016年 10月,随同梁嘉庚前往香港、澳门等地考察,宋刚用自己的信用卡为梁嘉庚购买一件价值2万余元的西服。返回三都后,宋刚安排虚开5张办公用品发票共计25400元,用于报销为梁嘉庚购置的西服款。对梁嘉庚言听计从、百般讨好,宋刚于2016年10月如愿当选为县委常委。

  “用公家的钱办自己的事,讨好领导获得提拔。”第一步的调查初见成效,调查组抽丝剥茧,一层层揭开了宋刚的违纪违法问题。

  “我们把省委巡视组转办的问题线索单列台账,把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项统计分析。”调查组一条一条核查销账,确保问题线索调查不遗漏、矛头不偏移。

  经查,2012年至2014年期间,宋刚利用县委办主任职务便利,侵占公务接待白酒120瓶价值135000余元,将36瓶白酒卖出,获利52320元,其余84瓶自用或者留存。2011年至2012年期间,宋刚6次从三都县委办借款287000元,用于在深圳和贵阳召开团拜会的会务开支。其中,个人消费的29518元通过虚开县委办购买汽车轮胎和汽车维修发票进行冲抵。

  2012至2017年,宋刚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七次侵吞、骗取三都县委办公室财物,金额合计人民币310438元,供自己个人消费使用。此外,宋刚在2015至2017年期间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5万元。

  此外,宋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家人订攻守同盟,不如实上报个人事项报告。经查,2016年1月, 宋刚因购买门面时部分资金系违法所得,担心被组织发现,在签订合同时,以其妻子父母名义签订购房合同,隐瞒其夫妻名下财产的真实情况,且未将该情况在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说明。

  种种行迹表明,宋刚不讲原则、不讲规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时间跨度长、问题性质严重,对梁嘉庚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提醒、不劝阻,反而同流合污、甘为附庸。事到临头,不知悔改,抵抗组织审查调查,严重辜负群众的信任,影响恶劣,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与党组织唱反调,对梁嘉庚唯命是从,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宋刚作为时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不仅带坏了队伍,更在潜移默化中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形成,破坏了全县政治生态。在宋刚的影响下,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个别部门和单位上行下效,不同程度存在风气不正、作风不实、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现象。

  “对政治生态破坏严重的‘烂树’就要坚决拔掉。”黔南州纪委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等因素,依纪依规对宋刚进行严肃处置。

2018年 7月,宋刚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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