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安龙县扶贫办“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
“参加工作30多年,我从一名普通干部职工成长为一名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但我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从2011年11月起,我的思想开始蜕变、私欲开始膨胀,收受他人钱财从最初的忐忑、侥幸变得麻木漠然,截至2016年,我收受的贿赂款达124.5万元,数额触目惊心。”这是安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胡忠亚在接受调查时,写在忏悔录中的一段话,教训惨痛,发人深省。
胡忠亚201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安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任安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2016年8月在安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前退休。
2018年12月,胡忠亚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胡忠亚任安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在扶贫项目申报、验收、拨款等环节有审批权限。但是他却利用职务便利,在主管服务领域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成为一些个体老板、公司法人“围猎”的对象。
最初,面对老板们一次次的吃喝、聚会邀约,胡忠亚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吃点喝点没什么,甚至把吃喝玩乐变成一种常态,身边没人吹捧、没人恭维时还不习惯。
2012年1月,望谟县某公司有意向安龙县核桃种植项目提供苗木,公司法人胡某忠找到胡忠亚商量,同时为胡忠亚送去5万元。就这样,该公司顺利成为核桃苗木项目供应商。
“职位上升,私欲就开始膨胀,我怀着试试的心态收受了第一笔5万元钱,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心存恐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风平浪静的过去了,所以我就坦然接受了,甚至为以后收受钱财扫清了心理障碍。”胡忠亚在忏悔时说。
从起初的试试心态到后来的主动索取,胡忠亚用了不到1年时间。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2012年年底,胡忠亚以急需用钱为名,向胡某忠要10万元作周转,胡某忠立即安排其亲属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把10万元转到胡忠亚账上。
安龙县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东夏某等人计划在安龙县申报、实施梅花鹿养殖项目,希望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为此,夏某等人向胡忠亚咨询该项目的政策。
“申请项目是可以,就是跑项目需要费用。”胡忠亚利用职务便利,为夏某等人申报了安龙县梅花鹿驯养繁殖扶贫示范项目,同时,还在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了帮助。2013年2月,收到60万元的补助款后,夏某等人将1张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送给胡忠亚,胡忠亚理所当然地“笑纳”了。就是这样一笔接一笔不断地收钱,胡忠亚最终收受钱财124.5万元。
案发后,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先后出台了《安龙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安龙县扶贫办“三重一大”制度》《安龙县扶贫办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等,坚决堵塞项目资金监管漏洞。
“下一步,我们将以专项监察、‘访重助’常态化行动、深化运用大数据精准比对监督等方式,强化派驻监督,督促主管部门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协同监督,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构建立体式监督网络。”安龙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安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