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做到以案释纪、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压实责任“强谋划”。严格对照省纪委监委关于标本兼治实施“一案一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两个责任”清单内容,进一步厘清“树木”和“森林”关系,把“一案一整改”作为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高标准谋划,精心谋划,部署整改筹备工作,做到一案一方案、一案一专班,要求各案发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对整改责任主体、任务内容等进行明晰,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实现整改责任清、任务明、程序顺、效果好。
专题剖析“强震慑”。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在受处分人员单位召开支部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宣布违纪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身边案例现身说纪、现身说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案情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班子成员逐个剖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说明,查找存在的短板,督促案发单位落实整改,避免前腐后继,达到筑牢思想防线、教育党员干部、实现警钟长鸣目的。
督查调度“强质效”。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督查调度制,照“每周一报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原则,明确督查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该县县委领导班子深入案发单位进行督查调度,了解整改过程与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是否有机结合,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否起到良好推动作用,并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对“一案一整改”工作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要求采取具体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改高质量推进。
今年来,该县共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81次,召开支部会宣布处分决定66次、警示教育大会64次、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11次,发放(播放)个人忏悔书或悔过书(视频)69份(次),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4份、监察建议书16份。(唐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