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意见,对派驻机构进行优化配置,成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把“入口关”,择优选配政治性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增强派驻监督力量。实行统一管理模式,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对派驻机构统一名称、统一使用编制、统一办公场所、统一考核考评等,厘清职能职责,实现派驻管理联系部门监督全覆盖。
以干部队伍建设年为契机,采取缺什么就补什么的方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开展培训、选派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惠民政策、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充电”“补短板”。进一步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大数据等现代化平台手段开展监督的能力,强化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技术运用,增强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通过将“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访百村进千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常态化。切实强化履职,注重抓早抓小,对所驻部门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盯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强化对脱贫攻坚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