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发出通报:“2016年,时任正大镇当领村党支部书记杨光培作为松桃正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挪用‘精扶贷’扶贫资金15万元用于自主创业,导致2016年、2017年贫困户受到少分红3万元的损失。2019年11月,杨光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杨光培挪用扶贫资金被查处,缘于松桃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开展的一次民生专项监察。
第六纪检监察组在对正大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察、清理贫困户“精扶贷”扶贫资金时,松桃正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账目混乱、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引起了纪检监察组的注意。
对此,纪检监察组进行深入清理,发现该合作社“精扶贷”资金额度与入股县利丰股金社的数额不一致。
“按理说,合作社取得‘精扶贷’扶贫资金后,应将全部钱款入股到县利丰股金社,年终贫困户才能获得全额分红。现在出现了贷款额与入股资金不一致的问题,究竟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感到事有蹊跷。
随即,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报批后,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核查组兵分两路展开工作,一路到相关部门收集了解“精扶贷”扶贫资金入股分红有关政策,并深入走访贫困户,核实办理“精扶贷”扶贫资金相关问题;一路通过调取合作社银行流水清单,以了解“精扶贷”扶贫资金业务运行情况。
核查组了解到,2016年5月,正大镇在实施“精扶贷”帮扶政策中,时任当领村党支部书记杨光培作为镇集体所有的松桃正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负责全镇贫困户“精扶贷”扶贫资金管理和产业发展等工作,即“精扶贷”扶贫资金贷出后,由合作社将资金入股到县利丰股金社,每年按股金的10%分红给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7月至当年底,合作社共收到“精扶贷”扶贫资金612万元,先后入股到县利丰股金社597万元,剩余15万元被截留在合作社账户后不知去向。
15万元去哪了?
带着疑问,核查组将合作社相关银行流水账单进行比对,资金往来时间、金额等信息清晰可见。原来,这笔资金已经被杨光培分多次取出。
锁定证据后,核查组立即找到杨光培谈话。
“当时将15万元截留在合作社账户,是想用于日常开支。2018年2月,我自己创立的产业资金紧缺,当时想弄些钱来解燃眉之急,就想到合作社账上还有钱,于2月13日第一次取出了3万元。”杨光培交代,他创业资金出现“缺口”需要资金周转时,就动了挪用“精扶贷”扶贫资金的念头。
时隔不足半个月,杨光培又于2018年2月27日第二次挪用2万元。
“由于合作社归我管理,以为只要悄悄取钱出来,不声张就不会被人发现。”就这样,杨光培抱着侥幸心理多次挪用贫困户“精扶贷”扶贫资金,直至15万元被全部取出。
经核查,2018年2月至3月,杨光培先后4次挪用贫困户“精扶贷”扶贫资金15万元用于自主创业资金周转,按照每年股金额度10%分红计算,共致使2016年、2017年贫困户少分红3万元。
2019年11月,杨光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回违纪资金15万元及应分红资金3万元,退回正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此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处理。(宋净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