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纪委监委“百案大整改”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来源:松桃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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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实施“百案大整改”,做细做实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市纪委监委“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年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百案大整改”,选取至少100个以上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通过典型案例整改,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的良性局面,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整改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统筹,案发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精选典型案例。从2019年查处的案件中,分类遴选,主要选取严重违纪违法,民生领域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侵占挪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漂浮等问题,突出针对性、代表性、典型性。针对我县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现状,将民生领域典型案例作为“一案一整改”重点,特别是对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必须开展“一案一整改”。
注重整改实效。根据“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方式,案发单位通过“三会两书两公开”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发挥反面教材的教育作用,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明确工作纪律,严禁整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
2019年,我县共对133个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干部会议126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25场、警示教育会125场,发放个人忏悔书或检讨书129份,公开处分决定书123份,在党内或单位公开案情129次,向社会公开案例70个,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4场,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30份,相关部门完善工作制度8个。通过警示教育,30名党员、干部到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上缴违纪违法资金83万余元。(唐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