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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时间:2020年09月19日 来源:松桃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根据安排部署,现将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识不高、应付了事,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落实不力,做选择搞变通问题;

2.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组织滥用职权,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规审批问题;

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失管失职,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玩忽职守,放弃监管、选择性执法、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查处不力问题;

5.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访举报。来访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一楼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

2.电话举报。松桃县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856—2832123(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856—2353072(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3.网络举报。请登录网址(www.stjwjw.gov.cn),进行入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网站右下角“我要举报”。

4.来信举报。来信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541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辖区内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中涉嫌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同时,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收到的检举控告及存在诬告陷害他人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从严从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和打击。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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