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窗

合医款岂能挪来发“工资”
时间:2019年12月05日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合医款岂能挪来发“工资”

调查组工作人员正在查阅相关资料

  “我知道错了,作为连阡村的主要负责人,由于认识不到位,对群众的参合资金乱表态使用,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面对调查组的调查,汇川区沙湾镇连阡村委会主任万启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懊悔不已地说到。

  事情还要从一次专项督查说起。

  按照沙湾镇工作安排,2019年6月沙湾镇纪委对全镇8个村(居)开展参合资金的收取、解缴及系统录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连阡村2019年度应缴群众参合资金58.544万元,但账上只有56.53万元,应缴资金与账面资金不符。

  会不会被截留挪用了?带着这样的疑问,沙湾镇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查证。很快真相便浮出水面。

  “万主任,快过年了,你之前承诺把我们的工资提高至2500元的事都过去半年了,一直没兑现……”2019年春节前,连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李某某、吴某某等人找万启勋,希望其能够兑现之前提高工资的承诺。

  原来,半年前,万启勋看到该村李某某、吴某某等聘用人员工作辛苦、时常加班加点,为鼓励工作积极性,他便承诺从村级工作经费中划拨相关经费,将聘用人员工资由1680元提高至2500元。但到了年底,因办公、水电、交通、差旅以及其他各项支出,村财务账上所剩无几,万启勋便无法兑现之前提高工资的承诺。

  “万主任,我们家里真的很困难,还请您多关心。”“是啊,我家里经济压力也很大,您要多帮助一下……”在李某某等人的反复劝说下,考虑到“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情世故,万启勋便从刚收取的合医款中挪用部分经费,用于提高聘用人员工资,待上级财政拨付工作经费后再把“空”填上。

  本想着自己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挪用群众参合资金的“空”给补上,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过督查组的“眼睛”。

  经查证,在万启勋的授意下,连阡村委会工作人员李某某、吴某某等人共截留该村收取合医款共计2.014万元,用于家庭及个人开支。2019年8月,万启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民生保障措施之一,是解决群众没钱看病问题的看病钱,更是群众在突发重大疾病时点亮生活希望的救命钱,岂容截留挪用!”通过调查组同志的谆谆教诲、循循善诱,最终万启勋认识到自己用合医款发“工资”,用民生资金“关心”干部的方式有悖原则。同时,李某某、吴某某等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截留资金上缴财政。

  (汇川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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