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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举报的通告
时间:2019年03月27日 来源:松桃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中共松桃苗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松桃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举报的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就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非法占地、非法开采、非法经营矿产资源、破坏地方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甚至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收受贿赂、通气说情,以及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以及为“村霸”“乡霸”充当“保护伞”,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出谋划策,掩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线索等问题。
  
(三)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
  
二、具体举措
  
县纪委监委将认真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对反映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将逐一研判、分类处置、摸排核查、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典型案例将公开通报曝光。
  
三、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
  
邮政编码:554100
  
举报电话:0856-2832123
  举报邮箱:stjwjwxfs@126.com

  举报微信:搜索关注“清风松桃民生微吧”
  
举报网站:http://www.stjwjw.gov.cn/
  
四、举报承诺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及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积极监督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松桃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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