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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县纪委监委“四个强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9年04月11日 来源:松桃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任务要求,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四个强化”,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安排部署会,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10次,研究部署工作推进会4次,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压实责任。充分利用宣传标语、LED屏、宣传专栏,“学习强国”“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重要讲话开展线下线上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强化对接协调。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结果反馈等工作衔接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深化纪委监委机关与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审计、司法、巡察、执法和信访等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线索互送机制,拓展发现问题来源渠道,揪出背后“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截止目前,领导小组听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18次,会同公检法部门深挖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1轮,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督导调研扫黑除恶工作4次。

强化线索研判立足主责主业,畅通信息渠道,通过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增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破网打伞”问题线索。会同政法委、公安、法院,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深挖细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对近年查处的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件进行回溯分析研判,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共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5条,其中转市纪委1条、转县政法部门8条,县纪委监委办理31条,召开专题研判会2次,研判问题线索27条,查否20条。

强化监督问责。建立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反映和处置台账,对交办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或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办理。印发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暂行办法》。截止目前,对10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启动问责程序,完成问责7起,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8人,谈话提醒5人。(陈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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