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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松桃纪委监委公布扫黑除恶监督举报方式
时间:2019年04月11日 来源:松桃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日前,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举报方式,为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

扫黑除恶松桃纪委监委公布扫黑除恶监督举报方式


  据介绍,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非法占地、非法开采、非法经营矿产资源、破坏地方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甚至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收受贿赂、通气说情,以及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以及为“村霸”“乡霸”充当“保护伞”,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出谋划策,掩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线索等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
  
县纪委监委将认真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对反映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将逐一研判、分类处置、摸排核查、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典型案例将公开通报曝光。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及来信地址等,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唐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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