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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通报】关于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来源:松桃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今年以来,松桃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平头镇下马岩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汉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时任下马岩村委会主任刘汉桥在管理贫困户姚某某“一折通”期间,先后20次取出姚某某户低保金、粮种补贴款、退耕还林补贴共计6万元,其中交给姚某某1.1万元,剩下4.9万元被刘汉桥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6月,刘汉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追缴违纪资金退还姚某某户。

  2.沙坝河乡茅坪村原村委会主任龙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4年,在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龙强代领大毛路组、新寨组及5户群众公益林补助资金2.6万元后,未将代领资金交给村集体和群众,而是用于家庭生活开支。2019年9月,龙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退还村集体和群众。

  3.正大镇当领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光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时任当领村党支部书记杨光培作为当领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截留挪用“精扶贷”扶贫资金15万元用于自主创业,导致2016年、2017年贫困户少分红3万元。2019年11月,杨光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退回合作社。

  4.黄板镇大寨村委会主任石树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石树保承建大寨村综合文化服务活动中心项目工程,该工程竣工验收后,石树保未及时付清务工群众劳务费1.95万元,经多次催款仍未支付。在实施“一事一议”项目中,石树保将群众自筹资金2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9年7月,石树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并责成其及时支付群众劳务费。

  5.县住建局质监站副站长龙亚辉和孟溪镇大塘生态移民搬迁理事会成员、现场质量监督员黄前礼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至2018年,龙亚辉作为孟溪镇大塘生态移民搬迁项目质量检测直接负责人,黄前礼作为项目理事会成员、现场质量监督员,在项目实施中,两人未认真履行监管、质量监督工作职责,导致该项目四栋房屋为C级危房。2019年7月,龙亚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前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是共产党员“守初心”的具体体现,但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却将群众的利益丢在一边,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克扣截留、贪污侵占惠民资金,不作为、慢作为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也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摆在首位,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心民心。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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