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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时间:2021年03月11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在松桃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县纪委委员应到22人,实到20人,列席207人。


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胡定钦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2020年5个“提级监督”示范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向全会述责述廉。


全会认真学习了李俊宏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进一步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极不平凡历程中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果,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作出工作部署,为推动新时代松桃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示范引领,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愈加坚定;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脱贫成效愈加显著;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党风政风愈加清正;深化细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愈加彰显;抓实扛牢监督首责,监督举措愈加有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愈加凸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成果愈加巩固;聚焦高素质专业化,斗争本领愈加高强。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工作中形成的认识和体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中国共产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全会提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政策措施与现代化建设需要相契合、相适应,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第一,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推动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强化政治监督。围绕深入实施全省“三大战略行动”、全市“五大工程”和全县“四县四化四区四松桃”“五个年”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毫不动摇正风肃纪反腐,形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新局面。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开展地方债务背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持续惩治国有企业、医疗系统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管控。高度关注年轻干部、女性干部、财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深化“一案一整改”,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第三,锲而不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成社会新风尚。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落实等问题,要全面检视、靶向纠治。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纠正上一刻安排工作、下一刻就要结果的行为。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督促持续治理农村滥办酒席不良风气。落实规范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规定,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


第四,持之以恒整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人民群众公平感获得感得到新提升。实施“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察。常态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对“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水平。


第五,持续不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显现巡察监督新成效。在已经实现县委本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基础上,结合全县有关领域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开展巡察“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聚焦民生领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推动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六,同向并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释放监督治理新效能。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做实日常监督,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成果转化、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大数据监督与深入群众面对面监督协同发展,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和破坏选举工作等行为。开展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第七,循序渐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统筹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以及县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工)委和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设立县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建立完善县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纪委考核制度。深入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年”要求,县监委依规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第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以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深化全员培训,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和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坚决整治“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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