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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9日至6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0年9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

    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徐安军任组长,各工委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16个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对号入座、全面认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44项,切实从严从实的抓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通过整改,新建制度1个,修订完善制度4个,坚持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同时预防提醒谈话达22次,约谈达45人次,收缴违规资金4740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9月14日,组织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唐静娴同志分管;二是2020年10月26日,组织办公室人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是2020年10月12日,机关党组书记徐安军对分管领导唐静娴开展了预防提醒谈话,10月20日、11月10日办公室副主任唐静娴又分别对办公室文秘人员开展了预防提醒谈话。

    2.学习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文件精神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包含《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2020年5月26日,组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3.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以办公室班子会议代替机关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坚持议事前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所议事项;二是制定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

    4.文风不实,发文应付交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全面开展自查,并修改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制发制度》《文书处理制度》;二是2020年10月12日组织办公室文秘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加强对文件的管理,及时完善各类工作台账;三是明确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抓好行文发文台账管理工作;四是2020年10月12日,机关党组书记徐安军对分管领导唐静娴开展了预防提醒谈话,10月20日、11月10日办公室副主任唐静娴又分别对办公室文秘人员开展了预防提醒谈话,要求做好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能不发的文件不要发,严禁抄袭、应付交差。

    5.党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一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二是机关党支部及时对公示栏内容进行更新,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达到内容规范、形式多样、内容完善、程序严谨的常态化公开,截至目前已完成信息公开三期;三是2020年10月26日、27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徐安军对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书记龙某某、田某某分别开展了预防提醒谈话,要求做好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

    6.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唐静娴、财务人员具体负责的专项工作组,对机关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将严格按照程序报销差旅费;二是组织清退违规多报销的差旅费4240元,并于2020年12月17日上交县纪委;三是2020年9月14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在2020年10月29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松桃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党办发〔2017〕152号)有关内容,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四是对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财务意识,更进一步规范了机关报销程序;五是2020年10月12日,机关党组书记徐安军对分管领导唐静娴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机关财务报销审批;11月10日,办公室分管领导唐静娴对财务人员吴某某、秦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机关报销审批程序。

    7.公务用车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当事人作情况说明;二是修改完善了《公务用车审核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派车审批等程序;三是加大公务用车的审核把关力度,明确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唐静娴负责审批。

    8.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14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政策的学习;二是已按程序配备完善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严格工会支出经费审核把关。

    9.财务报销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清退违规多报销的差旅费500元,并于2020年12月17日上交县纪委;二是2020年10月12日,机关党组书记徐安军对分管领导唐静娴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机关财务报销审批;11月10日,办公室分管领唐静娴对财务人员吴某某、秦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机关报销审批程序。

    10.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规定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损、报废各个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同时建立机关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

    11.机关党组教育管理党员不够到位,个别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9月14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0年10月19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10月26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2020年11月9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到县委党校开展警示教育,重温了入党誓词,参观了县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按照党风廉政分级约谈相关要求,结合人大及各自岗位实际,2020年10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下半年党风廉政分级约谈,共约谈45人次;四是健全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

    12.党员发展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机关第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机关支部党员发展流程;二是2020年6月17日与县直属机关工委对接协调,修改完善了相关备案报告;三是2020年10月27日,由机关党组书记徐安军对机关第一支部书记龙某某进行了预防提醒谈话,要求要加强相关入党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不允许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13.未按照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股级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5日,组织办公室班子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股级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对此前违规选拔的股级干部文件进行废止。

    14.违规增设职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5日,组织办公室班子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认真组织清查,并于2020年5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股级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取消违规增设职务。

    15.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9月14日,组织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唐静娴同志分管;二是由办公室制定机关党组党风廉政责任清单;三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抓落实。

    16.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剖析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8月31日,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在会上对巡察反馈的3起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剖析;三是将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组织开展好以后年度的民主生活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三、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整改要求、组织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下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健全的制度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及机关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齐抓共管,共抓落实、统筹推进。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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