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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526日至20216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11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本单位本部门法定职责欠力度”方面

问题一: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铜仁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条例学习,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巡查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督促取用水户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办理取水许可证,促进水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责成贵州松桃山宝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松江源矿泉水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及时规范办理取水许可证,分别于2021年7月5日和2021年12月22日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三是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宣传,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问题二:统筹协调不到位,建制镇污水设施建设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2020年坚决打赢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攻坚战工作要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条例规定,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聚焦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强力推进后期收尾工程。我县14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于2021年11月10日全部完成调试运行,目前正在规范指导14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全力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三是责成冷水溪镇污水处理厂及时完成污水收集进厂,污水处理设施及时调试运行,按要求完成厂区硬化,围墙栏杆、安全护栏安装,于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了厂区硬化,围墙栏杆、安全护栏安装、污水支管理网的安装,污水已进厂并完成调试运行。四是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局党组书记和分管副局长分别对县清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龙、贵州桃桃润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县水务局供排水管理站负责人邹某某和河长股负责人田进行了约谈。对环保问题整改不彻底,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工作不力的整改责任单位松桃清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龙提交县纪委予以诫勉谈话;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某某作为分管领导,监管不力,提交纪委予以批评教育;对水务局供排水管理站负责人邹某某,提交纪委予以通报批评。

问题三:执行《松江河流域保护条例》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松江河流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条例。规范有效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二是“世昌广场外侧河道被违规占用修建游乐设施,影响了河道行洪功能”。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检院检建议书(松检行公建〔2021〕13号)提出的检查建议,我局对占用河道的行为依法进行处三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松江河流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减轻洪涝灾害,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松江流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问题四: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管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相关事宜的批复》(松府函[2017]149号)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同县供排水公司规范签订了《污水处理费代征协议》。二是督促指导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规范、及时上缴财政。从2021年5月,我局已督促县供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把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上缴到财政,规范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督促指导县清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方案》,并获得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2021年8月起执行。同时制定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清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360°绩效考核细化办法》,明确了各建制镇污水处里厂人员的职能职责,强化了各污水处理厂的管理。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执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措施不严格”方面

问题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违规报销差旅费仍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室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的财经制度、差旅费报销等文件并认真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二是通知涉及违规报销差旅费同志退还报销资金,于2021年11月29日,邹某退还违规报销差旅费90元,向某退还违规报销差旅费120元,2021年11月29日,蒲某等2人退还违规报销差旅费240元,退还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450元。三是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长期规范、高效履行财务工作职责。四是完善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差旅费报销管理细则》,防违规报销差旅费再度发生。

问题六:文风不实,发文行文照抄照搬。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存在文风不实、照抄照搬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2022年1月20日,局党组负责人分别对分管领导吴某某及办公室负责人曾某某、欧某某、曾某某三位同志进行了约谈。强化审核,压实责任。各站、室、中心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文字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文风不实、照抄照搬现象。

三、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

问题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支部工作指导督导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局党总支书记按要求督促局机关各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及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活动,并不定期抽查支部或党员同志的的学习记录,确保党员学习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建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对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党员干部的工资,重新核算好每名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并从2021年元月起补足了1至5月党费。第一支部于2021年6月15日,补交了少缴纳党费829.5元;第二支部2021年6月18日,补交了少缴纳党费1112.5元。

问题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财经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二是制定了《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县委国有资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三是通知涉及违规报销差旅费同志退还报销资金,2021年11月29日,吴某某、毛某分别退还超标准报销交通费76元,共计152元。

问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相关的财经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二是责成大路瓦厂村饮水等9个项目施工单位及时归还审计核减工程款6.96万元,2021年731日已完成财务调账归还审计核减工程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6-2837687,电子邮箱:stsw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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